宁陕法院荣获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材料
作者:本院 发布时间:2010-03-03 16:57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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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以来,宁陕法院以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,以案结事了为目标,注重抓好全方位、全过程的诉讼调解工作,取得明显成效。该院始终把诉讼调解工作做为提高民事审判质量、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措施,全面贯穿于案件始终。要求全体法官树立现代调解理念,努力营造“人人重视调解、人人参与调解”的良好氛围。针对一些法官存在重判轻调的观念,将调解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,对调解率、发改率、上诉率进行综合考核,月月分析通报,变“软指标”为“硬指标”,增强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考虑到民事案件数量多、工作压力大以及调解率高低与法官素质和调解艺术水平有直接关系,进一步充实民商事审判力量,将业务水平较高、善做调解工作的法官安排在民事审判岗位,有影响的案件邀请陪审员参加,经常性地指导和培训人民调解组织,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法官在评先评优、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,从多方面强化法官的调解意识。民庭一名法官在审理六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,因被告为同一个人。考虑到原被告均系外地当事人、来回往返很不方便这一事实,办案法官决定在同一天审理六起案件。开庭当天,在查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,经过反复耐心、认真仔细地给双方做思想疏导工作后,六原告分别与被告达成赔偿协议,并当庭兑付赔偿款30余万元。被告被宁陕法院法官的深情理解和司法为民行为所感动,回到东北家中,专门制作锦旗,寄送到我院,以表谢意。2009年,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2.12%,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。2010年1月被市中院评为全市诉讼调解工作先进集体。
工作中,该院一是将调解工作前移,在立案环节做好调解工作,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重要措施。加强立案环节的调解工作,专门进行研究部署,要求立案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前,由立案庭法官对事实清楚、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,在立案环节先进行调解,争取案件早日完结,减轻当事人诉累。今年以来,该院在立案环节调节的案件比去年上升31%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二是始终强调充分运用互助联动调处纠纷机制处理案件,对涉诉的民事、行政和执行案件,邀请有关行政机关、群团组织、社会团体,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具有专业知识或特定社会经验的知名人士,或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组织或个人,协助进行调解、协调、和解工作,进一步达到了了定纷止争,案结事了的目的。三是充分运用执行和解的方式破解执行难,该院执行中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,把执行和解作为解决执行难的首选方式,加大执行和解力度,仅在今年的清理执行积案中,就有48%的案件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解决,执行案件和解率达46.43%。
宁陕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紧扣“公正与效率”的主题,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,切实加强诉讼调解工作,既维护了司法公正,又提高了审判效率,收到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。